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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訂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二小段49-5地號等34筆土地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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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實施方式及有關費用負擔 (一)實施方式 本計畫都市更新單元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以「權利變換」方式實施之。 (二)費用分擔方式 本計畫更新事業之實施,其總實施成本為由實施者以提供資金方式參與都市更新事業之實施,並由更新單元內的土地所有權人按其權利價值比例共同負擔,而以權利變換後應分配之土地及建築物折價抵付予實施者。
六、拆遷安置計畫 (一)法令依據 本計畫都市更新單元地上物之拆遷計畫其主要法令依據如下: 1. 都市更新條例 2.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(二)預計拆遷時程 本計畫都市更新單元之預定拆遷時程如下: 1. 拆遷公告及通知: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日起第10天 2. 公告拆遷日(開始進行拆除工程):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日起第90天 3. 搬遷截止日: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日起第120天 4. 若實施者已取得本案拆除執照,對於搬遷截止日前已騰空點交之地上物,得視當時情況提前進行拆除工程。 七、財務計畫
(一)成本說明 本計畫都市更新單元相關成本項目編列方式和標準依臺北市「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內有關費用提列標準」提列。 (二)更新事業實施經費 本計畫都市更新單元之共同負擔總計預估為1,141,151,917元,未來實際成本應以臺北市政府核定公告之事業計畫內容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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